关于规范各单位(部门)委托代理公司办理有关进口减免税手续通知(第二轮通知)

发布者:吴燕红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次数:

关于规范各单位(部门)委托代理公司办理有关进口减免税手续通知(第二轮通知)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我校购买进口仪器设备需要委托有资质的进出口代理机构办理(包括进口仪器设备减免税的相关手续)。我处于2020年9月21日接海关通知,反应我校有关单位(部门)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在办理“进口仪器设备减免税业务”时多次出现错误的问题,已于当天通过OA(文件号GZGT202009566)向全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发了“关于用户委托代理公司办理有关进口减免税手续通知”工作沟通,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办理进口仪器设备减免税业务手续, 由于各单位(部门)未引起重视,未按我处通知要求委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代理公司”,导致我处于2020年11月20号收到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委托的代理公司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时填写“商品规范申报中的出口享惠情况申报错误” 的出错问题,需要学校发函海关说明,影响海关申报工作进度与仪器进口的时间,影响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进程,希望学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重视进口代理公司的选择,严格按我处“关于用户委托代理公司办理有关进口减免税手续通知”执行,避免出现同类问题。

现将“关于用户委托代理公司办理有关进口减免税手续通知”再一次发给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请按通知要求办理相关工作。

吴燕红 电话:020-39352042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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