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实现实验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根据上级单位和兄弟院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讨论制定了《广东药科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征求意见。
各单位、各部门可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2),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通过OA工作沟通方式将反馈意见发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联系人:李雪文
联系电话:020-39352629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广东药科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反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