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新药研发中心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教学实验中心(中山校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已经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领导小组于2023年9月8日的工作会议审定通过,请遵照执行。
教学实验中心(中山校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试行)(2).pdf
新药研发中心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收费标准(试行)(2).pdf
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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