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开展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0号)》和《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35号)》的相关要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决定开展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调研。通过调研,对全校实验室信息开展梳理、规范和统计工作,提高实验室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全校范围内承担教学、科研实验任务的所有实验室
二、调查内容
1.实验室基础信息;
2.科研实验室分配原则、方式及标准。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积极配合做好实验室管理调研工作,于7月10日下午5点前填写《广东药科大学科研实验室信息统计表》(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表》(附件2)和《关于XX单位科研实验室调配使用说明》(附件3),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行政楼北305(联系人:梁晖,电话:020-39352055)。
附件:
1.广东药科大学科研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2.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3.关于 单位科研实验室调配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