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科研院所和中心实验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第13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要求,同时为了提高安全意识,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拟请广州市承压院的老师来我校进行特种设备(主要是高压灭菌锅,培训人数要求达到25人以上,培训)的安全教育培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师生报名参加,报名表在3月26号之前提交电子版。报名表如下(详细看附件):
广东药科大学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报名表
联系人:梁晖,电话:39352055
关于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doc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