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户委托代理公司办理有关进口减免税手续通知
各部门负责人:
接海关通知,根据我校进口仪器设备用户委托进口代理公司在办理有关进口减免税业务时多次出现问题,现要求如下:
1.用户需要委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代理公司。
2.“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上减免税单位联系人必须填写用户与学校在海关报备的减免税管理工作人员,两者缺一不可。
3.被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在海关系统录入减免税申请的经办人应委托书上经办人一致,并准确录入信息避免出现多次退单,影响工作效率。
4. 学校在海关报备的减免税管理工作人员信息:吴燕红,电话:020-39352042或13662351989。
请各部门负责人通知购买进口仪器设备的用户,按上述要求办理有关进口减免税业务。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