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开放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科研究院(所)、中心实验室:
寒假临近,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实验场所安全稳定,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开放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安全责任,建档立账,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假期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对实验室进行每日巡查,准确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立即整改。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单位务必向各实验室使用管理人员及留校参与实验的师生,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统一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须向所在实验室科研师生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教育,特别是涉及过夜实验或仪器设备通宵运行相关实验,以此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进行全面安全自查
各单位在临近放假前向所管辖实验场所再开展一次全面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面向水、电、气、门窗以及防火、防盗、防爆,尤其要针对管制类危化品(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特种)设备、病原微生物等危险源规范管理及使用要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工作,若发现问题隐患一定要及时有效整改。
四、加强假期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对易燃、易爆、有毒、致病微生物等危险品,要按规定放置,专人妥善保管,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注意水电安全,加强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意识;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或擅离职守,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离开时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保实验室安全。
五、假期实验室开放统计
各单位须开展假期实验室开放统计工作,对于确定不开放的实验室,检查并关闭水、电、气、门窗后,做好实验室封闭工作,各单位自制封条封闭实验室,确认安全后贴上封条封闭,未经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对于在假期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必须加强对有关实验人员和相关设备的管理,落实安全专人专职,切实规范各类实验活动,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无纰漏。
六、严格假期实验室管理规范
严禁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进入须经实验室管理负责老师同意,并及时登记记录。严禁与实验无关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从事饮食、娱乐等其他与实验无关的事务。假期期间实验室开放过程严禁无人值守,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必须至少两人及以上在场。严禁单人在实验室过夜。如因科研需要须通宵实验的,必须经实验室安全负责老师同意,所有过夜实验场所必须配备烟感报警装置,师生人员过夜开展实验须至少两人在场,仪器设备过夜运行须安排人员值班巡查或配备视频监控。假期期间尽量避免开展危险性较大实验和过夜实验。
七、实验室开放统计汇总报送
请各单位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统计工作,将需要开放实验室相关信息汇总录入《广东药科大学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统计表》,于1月20日下班前报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分管领导签字或学院盖章),送交至行政楼北楼306室,另中山校区、赤岗校区、云浮校区同时还需提交给各校区办。
联系人:梁晖 联系电话:39352055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