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工作情况统计表通知,请各单位在1月21号之前提交电子版,纸质版需要主管院领导签名和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定要报送到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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