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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5    

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

为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坚守安全红线,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按照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广东药科大学关于2024年暑假放假的通知》要求,假期期间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要建立健全假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对实验室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立即整改。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老旧电气设备、大功率电气设备、加热及制冷装置、特种设备及实验动物等进行“无死角、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闭环抓好问题整改,无法完成整改的实验室必须停止实验,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三、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暑假期间实验室暂停运行工作要求。暑假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水、电、气、门窗。请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前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行政北楼303室领取印制好的封条,对暑假期间暂停运行的实验室确认安全后,在封条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按规定张贴,未经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

(二)实验室开放情况报备。暑假期间实验室非必要不开放,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应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前,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关闭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等,确保实验室设施的安全,确需夜间开展实验或使用仪器设备的,须向所在单位、物业及保卫报备。请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统计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情况并填写《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开放备案表》(附件2),于7月11日17:00前通过OA工作沟通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备案(联系人:何坤明,电话:020-39352054),中山校区、云浮校区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请同时提交各校区办备案。



各校区(园)、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应急联系电话如下:

单位

应急联系电话

大学城校园

020-39352015、13711177225

赤岗校园

020-34055177、13660103399

宝岗校园

020-34074951、13711664468

中山校区

0760-88207989、13435750678

云浮校区

0766-8286322、1350150634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13580522998、18813222293

教学实验中心(中山校区)

18719390139

教学实验中心(云浮校区)

19807666608

动物实验中心

13760720958

药学院、临床药学院

15989184419

中药学院、中药资源学院

15920412710

基础医学院

13640825326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18928716078

新药研发中心

13642638669

中医药研究院

18826082490

公共卫生学院

13631324876

第一临床医学院

18022885142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18126821807

食品科学学院

13528159746

医药化工学院

13924992018

医药商学院

15502076468

护理学院

13421789440

健康学院

13580463545

中医学院

18670815826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2.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开放备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