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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3    

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

2023-2024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9个报表表样,上报材料包括7个基表和1个综表。各单位需要填报基表三、表四、表五、表六、表七,其中基表三见附件2,基表四、五、六、七由各单位在实验室管理系统上完成。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附件1填报说明做好基表三、表四、表五、表六、表七的填报工作。

2.各学院、科研院所须将填报的基表数据打印,经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和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20日前提交纸质版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联系人:梁晖 电话:39352629

工作微信群:广药实验室信息数据上报群,请工作人员进群方便工作交流。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附件1:2023-2024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内容(指标解释)及统计使用方法

附件2:2023-2024学年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