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复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9    

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学校拟在12月底之前组织资格证书复审培训,协助培训人员复审(填报、申领证书等)。请各单位持证人员仔细核对证书有效期,需参加复审培训的单位务必在12月25号之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联系人:梁晖,联系电话:020-3935205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