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
根据2024年设备更新项目实施进度,设备现已陆续到货。为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和开放共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备验收工作要求
(一)开箱验收、安装、调试:使用单位检查仪器设备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开箱后检查仪器设备及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发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拍照留据,并及时通知供货商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如无问题,联系供应商做好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二)填写验收报告:设备安装、调试无误后,使用单位应根据提供的《广东药科大学10万及以上仪器设备验收报告》(附件1),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内容完整、准确。
(三)验收人员组成:验收专家由五人及以上单数,应当为中级(含)以上职称并熟悉同类型仪器设备或操作同类型仪器设备的科研、技术和管理人员,供应商参加验收过程,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监督验收。(联系人:何坤明,电话:020-39352629)
(四)验收资料原件一式两份,一份由使用单位保管,一份交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存档,备查。
二、设备开放共享相关工作要求
(一)明确设备管理员,签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机时、开放共享承诺书(附件3)。
(二)拟定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经学院、中心(所)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及时领取蓝牙终端控制器,尽快加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联系人:房佳宁,电话:020-39352051)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设备验收和开放共享工作。设备到货后,尽快开展开箱验收、安装及调试工作。验收材料齐全后,及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学校设备开放共享要求,完善相关工作。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10万及以上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2.广东药科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验收工作程序
3.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机时、开放共享承诺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