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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3    

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

  暑假假期将至,为确保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关于2025年暑假放假的通知》及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现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要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按照《广东药科大学关于2025年暑假放假的通知》广药大办〔2025〕4号)要求,暑假期间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值班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开展假期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点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大功率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等高风险实验室进行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且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实验室须暂停使用,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三、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管理

(一)暑假期间实验室暂停运行工作要求。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如有需要长期通电的设备除外),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汛等安全措施,贴封条(加盖本单位公章封条领取地点:行政北楼306室),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

(二)实验室开放情况报备。暑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而使用实验室的,实验室负责人应落实安全教育提醒。实验过程中,严禁实验室无人值守,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饮食、留宿。请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统计暑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情况并填写《广东药科大学2025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开放备案表》(附件1),于710周四前通过OA工作沟通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备案,中山校区、云浮校区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请同时提交各校区办备案。

(联系人:何坤明,电话:020-39352629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2025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开放备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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