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6〕16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9个报表表样,本次需上报7个基表及1个综表。其中,各单位负责填报实验设备数据《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和实验室数据四项数据表,分别是《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情况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表三:详见附件1《2025-2026学年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二)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由各单位通过学校实验室管理系统(https://sysgl.gdpu.edu.cn/Default.aspx)在线填报。
二、工作要求
(一)填报人员信息报送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专业性较强,为保障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与连续性,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避免频繁更换联系人。
请各单位于2026年9月7日17:00前,更新在线表格(https://www.kdocs.cn/l/cfJYe08uUgC8)中本单位信息统计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加入企业微信“广药实验室信息数据上报群”(群二维码见在线表格),便于工作沟通对接。
(二)统计数据填报
1.填报要求:各单位数据填报人员须严格按照附件2《2025-2026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内容(指标解释)及统计使用方法》的规定,如实、准确完成填报工作。
2.截止时间:2026年9月19日前完成全部指定报表填报。
3.提交方式:
电子版:基表三通过OA系统“工作沟通”模块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纸质版: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完成填报后,纸质版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大学城校园行政楼北303室。
(实验设备数据填报联系人:刘梦璠,电话:39352051;实验室数据填报联系人:李雪文,电话:39352054)
附件:
1.2025-2026学年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2.2025-2026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内容(指标解释)及统计使用方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