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校内调拨管理细则》(广药大〔2025〕222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盘活闲置仪器设备,提高资源利用率,现有部分大型仪器设备可进行校内调拨,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有使用需求的单位可于9月18日到调出单位查看仪器设备情况。
有接收意向单位,请于9月23日前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调拨申请表》(附件2),按照相关调拨流程办理调拨手续,并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运维、开放共享等管理工作。
联系人:房佳宁、刘梦璠,联系电话:3935205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