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 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 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 筹发展和安全关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 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隐患,确保把 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 行动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工作都以安全稳定为前提, 强化底线 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梳理实 验室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 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整改工作,不断强化学校、二级单位、实验 室三级管理,完善实验室管理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我校实验室安 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 全力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1.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广东药科大学实 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全面建立三级实验室安 全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 实到每个岗位,明确责任人。 (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完成时限: 2022 年 3 月)
2.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的综合监管 职责,指导督促各有关二级单位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规范 化标准化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培训,推动落实 防范措施,着力扫除盲区、消除漏洞。建立各有关处室的协调机 制,协同保障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单位: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 理处、各二级单位,长期坚持)
(二)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
3.根据危险源使用和储存情况, 参照岗位职责、实验室数量、 师生数量、危险源类别与数量等制定标准予以足额配备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责任单位:人事处、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4.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的薪资福 利、绩效奖励与职业发展。(责任单位: 人事处、各二级单位, 完 成时限: 2022 年 12 月)
5.依据实验室安全规划及年度实验室安全水平提升计划,配 备所必需的资金列入每年的预算。(责任单位:财务处、各二级单 位,完成时限: 2022 年 12 月)
(三)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
6.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实验 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实验室,采取相应管理 措施。 (责任单位: 各二级单位、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完成 时限: 2022 年 9 月)
7.对安全隐患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定量分级标准,全面 辨识、评估,建立分级分类风险提示卡,确定事故隐患和职业危 害监控点,切实落实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资产设 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完成时限: 2022 年 9 月)
8.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 施实时监控, 严格全过程、全周期、可追溯管理。(责任单位: 保 卫处、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完成时限: 2022 年 9 月)
9.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 的,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恢复实验。(责任 单位:各二级单位、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
(四)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
10.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凡涉及有毒有害化学 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 有毒、窒息)、病原微生物及携带致病源体的实验动物、辐射源及 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 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各种危险源的科研、教学项目,必须经过 风险评估后方可进行实验活动,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的第一责 任人,须对项目进行危险源甄别。凡开展教学、科研新项目活动申请/立项前,需进行项目风险的安全评估工作, 增强风险研判和 防控, 情况复杂的,可依托第三方力量进行评估。(责任单位: 各 二级单位、科技处、教务处,完成时限: 2022 年 12 月)
11.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等的采购管理。对存在重 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 动。 (责任单位: 各二级单位、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 与采购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 2022 年 9 月)
12.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等的保存、使用管理。对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 实验活动。(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
13.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等的处置管理。对存在重 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 动。 (责任单位: 各二级单位、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完成时 限: 2022 年 9 月)
(五)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建设
14.建设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 培养环节中,明确涉及实验风险的各级各类学生的培养要求。针 对不同学科、专业实验,明确课程结构,设置教学大纲,开展相 关教材编写、课程设置等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专家与师资队伍 的培育培训。 (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教务处,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15.建立实验人员安全准入制度, 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先进 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的必修课课程或培训并进行考核,未取得相应学分或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 验室进行实验操作。 (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
16.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各级管理人员, 如相关校领导、中 层干部、安全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专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活动 的院系教师等,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长等要求,有针对性进行安全 培训与考核,保证师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知悉自 身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资产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完成时限: 2022 年 9 月)
17.研究生导师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让安全教 育入心入脑。(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完成时限: 2022 年 9 月)
18.建立学校与二级单位两级实验室安全培训机制,并定期开 展相关人员的培训与经验分享。(责任单位: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 理处、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 2022 年 9 月)
(六)提升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
19.加强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结合消防安全形成完整的 应急体系。建立校级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的同时,指导二级单位 和实验室建立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并进行定期培训和实施演练。 (责任单位:保卫处、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各二级单位, 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
20.各级预案或措施明确应急体系各节点的责任人,各二级单 位配备配足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确保应急功能完备、 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启 动应急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资产设备与实 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完成时限: 2022 年 9 月)
(七)强化实验室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21、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室等项目开工前,对空间布局、 消防、强弱电、给排水、供暖与通风、建筑材料等提出一般性要 求,同时根据实验室安全的使用特点提出通风系统(包括通风橱、 排风量、废气处置等)、气路与气瓶柜、试剂柜、实验台、防震防 磁、噪声控制和生物安全柜等特殊要求,并加强审核审批。对不 符合安全标准不适宜开展实验的,应及时按照标准进行工程改造 以保障实验室安全。(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资产设备与实验室 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完成时限: 2022 年 12 月)
(八)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22、定期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不定期进行专项 检查, 发布检查报告、监督落实整改。 (责任单位: 资产设备与实 验室管理处,完成时限: 2022 年 9 月)
23.各二级单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各类隐患全面自查,并提 交隐患排查检查报告及整改报告。隐患整改过程明确责任人、整 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实行销号式管理,并举一反三,杜绝出 现隐患经整治后又复发的情况。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整 立改。 (责任单位: 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2022 年 9 月)
(九)加强实验室安全研究与标准建设
24、针对实验室危险因素量多面广、人员流动性强、研究内 容变化多、科研探索性强等特点, 加强实验室安全相关科学研究。 开展相关制度规范以及技术标准的研究工作,提升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形成系统、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 以标准化的制度 文件和成熟的安全文化作为有力支撑,实现对高校实验室安全的 科学管理。(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四、实施步骤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实施 步骤如下:
(一) 部署阶段(1 月 1 日-2 月 28 日)
学校主管部门认真学习省教育厅文件,按其指示精神。制定 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 自查阶段(3 月 1 日-4 月 30 日)
各单位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 案,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三) 整改阶段(5 月 1 日-9 月 30 日)
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安全问题进行整改,解决存在的 安全隐患。
(四) 验收阶段(10 月 1 日-12 月 31 日)
由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对各单位整改工作进行验收, 强化考核,对未按照规定管理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 改。
五、组织实施
(一) 压实各级责任。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 的贯彻落实、整体推进、保障投入、综合协调,研究解决推进过 程中的重大问题。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要对各有关单位加强监督指导,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二) 建立长效机制。各实验室所在的二级单位要根据专项 行动内容制定实施方案,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 建立台账,加强督导整治。制定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将实 验室安全工作进展、实施成效以及经验做法等,与每年实验室安 全专项检查报告一并提交。
(三) 加强考核督查。各实验室所在的二级单位依照专项行 动目标和任务要求,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内部检查、日常 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要扎实开展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不好的实验室进行督 导,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等,造成 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或责任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 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专项行动抓 落实、促成效的重要推力。结合国家安全日教育,梳理近年来重 大实验室安全事故,开展警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同时,加大 对各类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