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何坤明发布时间:2024-01-11 浏览次数:

广东药科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科研院所(中心):

寒假临近,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与校园平安稳定,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学院、各科研院所(中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按照各学院、各科研院所(中心)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广东药科大学关于2024年寒假放假的通知》要求,假期期间,各学院、各科研院所(中心)要建立健全假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对实验室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立即整改。

二、开展假期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在放假前,各学院、各科研院所(中心)要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老旧电气设备、大功率电气设备、加热及制冷装置、特种设备及实验动物等高风险实验室进行“无死角、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假期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冰箱、烘箱等24h不断电设备,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如密封条老化、结霜情况、压缩机长时间不停、温控装置失效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闭环抓好问题整改。

三、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寒假期间实验室暂停运行工作要求

寒假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水、电、气、门窗。各学院、各科研院所(中心)要自制封条封闭寒假期间暂停运行的实验室,确认安全后贴上封条封闭,未经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

(二)实验室开放情况报备

寒假期间,实验室非必要不开放。对于在寒假期间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各学院、各科研院所(中心)要加强对有关实验人员和相关设备的管理,做好实验室开放使用各项记录。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时,须有人员值守,晚上离开实验室,务必要全面检查实验室的水、电、气安全,确需夜间开展实验或使用仪器设备的,须向所在单位和物业报备。请各学院、各科研院所(中心)统计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情况并填写《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开放备案表》(见附件),于11717:00前通过OA工作沟通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备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中山校区、云浮校区的学院和科研院所(中心)请同时提交各校区办备案。

(联系人:何坤明,电话:19867626090


附件: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开放备案表

 附件: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开放备案表.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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