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期间实验室环境卫生和安全保障的通知

发布者:李雪文发布时间:2023-12-13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期间实验室环境卫生和安全保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研究所):

2023年12月中下旬,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将进校考察。为保障本次专家组进校考察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中心、研究所)于1211-14日对本单位实验室环境卫生和安全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实验室环境卫生氛围。具体要求如下。

一、层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各学院(中心、研究所)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全面开展实验室环境卫生和安全整治

1.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有序

全面清除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废弃物。实验室各类物品应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禁止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公共场所不得堆放闲置仪器和物品,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实验人员要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做到实验台干净、设备整洁,实验完毕做到物品归位。不得在实验室睡觉休息,不存放和烧煮食物、饮食,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可燃性蚊香等。

2.规范化学品储存、使用管理

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化学品柜、化学品存储室,保证通风、隔热、避光。化学品应分类存放,禁忌化学品不得混存、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化学品标签应显著、完整、清晰;应建立化学品动态使用台帐,配备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并定期清理过期化学药品。

化学废弃物暂存区域明确,标识清晰。废弃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并及时根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统一安排进行回收处理,严禁倾倒入实验室排水系统。

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须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防倒栏栅。

3.切实保障实验室电气安全

实验室不得私自改装电路,乱拉乱接电线电缆,不使用老化的线缆、花线和不符合新国标的插线板。电源插座须固定,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废弃不用的配电箱、插座应及时拆除或封闭。

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不可使用插线板),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4.保持进排水系统布置合理,运行正常

水槽、地漏及下水道畅通,水龙头、上下水管无破损,无跑冒滴漏现象。废弃不用的水管水龙头应及时拆除或封闭。

定期检查、维护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保证正常使用,装置附近无障碍物。

5.完善实验室安全警示标识

建立危险源分布清单,单位、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要完整,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应有明确的警示标识,应及时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领取安全警示标示贴,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完整信息粘贴到相应位置。

三、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

1.建立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实验室相关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

2.完善实验室卫生安全值日制度,加强日常值班值守,保持卫生清洁,并做好值日情况记录,日查、周查记录完整,定期对门窗、水电、灭火设备进行维护,及时补充应急处置物资。

3.做好实验人员安全防护,实验过程中穿着工作服,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做到实验操作规范,实验记录完整,严禁实验期间擅离职守。

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将组织相关人员,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单位实验室抽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实验室环境卫生整治效果,实验室规范管理,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进一步限期整改到位。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23年1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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